今年以来,团市委党组采取四项措施立足从严治团,扎实推进党风廉政“两个责任”落实。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三同”推进,将主体责任牢牢抓在手上。始终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团的业务工作通盘考虑,协调推进,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始终坚持领导带头落实“两个责任”,党组书记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先后研究制定了《团市委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团市委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等;与班子成员和各部室层层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党员都进行了廉政公开承诺,牢固树立起 “谁主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意识,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先行,打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先后组织召开了4次党组会和8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和自治区、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同时,加强正反两方面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了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黄渠桥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组织参观了《杨善洲》、《鉴史问廉》等教育片,学习《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等,在团干部中深入开展向以身殉职的四川阿坝州团委副书记袁雅逊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不触党纪条规红线、不逾廉洁从政底线、不破思想道德防线、不越人际交往界线。
三是完善制度,立规执纪,从严管理团干部。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团市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包括团市委工作规则、公务用车、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在内的26项制度,编辑了《共青团石嘴山市委制度汇编》,形成了较为严密的制度体系,强化了制度约束。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干部“干事档案”相结合,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把“干事档案”作为干部推荐评优、年度奖惩的重要依据,并明确规定“凡在纪律作风方面被纪委(纪检组)发现通报的,该季度干事档案一律不得评为好和较好等次”,基本形成了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责任链条。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团市委班子成员均如实向组织报告了个人有关重大事项。
四是摆正心态,接受监督,全力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定期不定期的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沟通,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寻求工作指导,帮助团市委把握工作重点和方向。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主动接受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监督,凡有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均提前与纪检组长沟通,邀请其参加党组会议并征求意见,接受问询和监督。